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已确认伏季休渔自1995年实施,是我国最重要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之一,截至2023年已先后15次调整。现行安排:所有海域5月1日12时开始休渔;北纬35度以北黄渤海海域休渔至9月1日12时;北纬35度至北纬26度30分之间黄海、东海海域休渔至9月16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刺网、灯光围敷网原8月1日,2023年延长至9月16日);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及北纬12度以北海域(含福建闽南、南海)休渔至8月16日12时。钓具渔船免休渔。休渔期间可申请专项捕捞许可(如海蜇、日本毛虾、口虾蛄、桁杆拖虾、灯光围网等)。农业农村部监测:东海北部休渔后期总资源密度比休渔前期增长约9.8倍,黄海南部增长4.7倍。
来源: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人民网 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6/0924/c1008-40804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