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已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利用。第三章人工繁育管理第十四条: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除此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应经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办法与《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衔接,对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捕捞、繁育、经营利用实行特许管理,海钓活动中误捕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须依法救护、报告。